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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4日 投降--「照胃鏡」初體驗沒想到我這隻大膽汝
還是投降了...
不過 我還是很有運動家精神的把全程體驗完ㄋ
「照胃鏡」
真是可怕的一項活動
醫生說會有點痛
既然是「有點痛」
大膽汝是沒在怕的啦
進去之前 還一副很自在的樣子
沒想到
輪到我踏進那個小房間後
尤其是看到那條管子的時候
我真的很想說我改用攝影的好了
可是
一來嘴巴已經麻醉了 不太能說話
二來臨陣脫逃蠻丟人的
只好硬著頭皮 催眠自己
心裡只能想著:「最多也只是把我的喉嚨搓爛 有什麼大不了的」
但果然反射動作根本無法好好配合護士
當管子伸進去時
一時之間無法調整呼吸與吞嚥的頻率與節奏
但若不馬上解決眼前的問題
過程會拖更久 更痛苦
後來終於找到呼吸與吞嚥的共識
強迫身體配合疼痛 越是逃避疼痛 過程就拖越久 讓它痛完就沒事了
才含著眼淚把過程結束
真是嚇很大.........
6月19日 女孩兒要好好珍惜自己、保護自己「很難看啦。那我問妳,如果以後你的小孩也帶球結婚,妳會怎樣?」
痾…。果然是名大老古板會有的反應。
「聊這個話題還滿尷尬的。先撇開你的問題,我得先說,你堂弟是個有肩膀的男人,女朋友也乖巧是個好女孩兒,雖然帶球,但我覺得帶的漂亮!而且郎才女貌的,我很祝福,真心的。」
「那好,先撇開我堂弟的狀況,以後如果你的小孩也帶球結婚,妳會怎樣?」
我就知道這個老八股非得聽到我的價值觀不可。
「我當然會偶而嚴肅的烙下狠話,確定他們聽進去了,在偶而耳提面命一下,讓他們(若是兒子)知道倘若敢把人家肚子搞大,老娘我就殺無赦。若是女兒,我會讓她知道這社會永遠是不公平的,倘若女孩子不懂的保護自己,真的會很吃虧,且老爸會殺了她。」
「?我會殺了她?」
「對阿,如果小孩都要我教,那你要幹嘛,當然就是當黑臉阿。我就不斷地恐嚇小孩說,『你老爸說再不聽話就要揍人了,我好心偷偷冒著生命危險跑來跟你們說,要趕快聽話唷。』你看,這樣教小孩才好教嘛。」
「最毒婦人心呀」
「實話實說而已。不過,話說回來,假如真的他們還是讓事情發生了,我想,我應該還是會很理智的跟對方及對方家長討論。畢竟,會結婚前就懷孕,我很難相信我的小孩是成熟的大人,所以一定要協助他們討論往後該如何走下去。」
坐在摩托車後座的我講完話,名大左手向後摸摸我的膝蓋點點頭沒講話,也許他也是這麼想的吧。
*************
帶球走?呵! 我以為社會已經很開放了,應該覺得這是很正常且很值得祝福的事。原來,多數人只是表面祝福,背地裡都是不能接受這樣的事情。至少,我看到的是這樣的狀況,即便是我的家人也不能接受。很多人事實上都很看輕這樣的結果。即使現今公眾人物常常有帶球嫁的新聞,且看上來對對幾乎都幸福美滿,並無不好的地方。然,倘若這樣的事件發生在生活周遭,卻會如此顯目不堪,真是矛盾,表面上都好祝福,好替新人們開心,但轉過身卻不是真的這麼一回事,原來這個社會還是保守的。
朋友們,我們女孩兒還是多保護自己一些吧。社會輿論是很不人道、不堪入耳的,多數人們喜歡把別人的事情講的難聽,以凸顯自己的好,很少有真心祝福的,尤其是對這樣的事情,尤其是對最無助的女方,皆是如此。 6月6日 「期待可能性之有無」之阻卻罪責以下純屬個人淺見......
進入刑法的領域以前,憑著原本少之又少、既有的瞭解,誤想刑法必定又臭又硬,難以下嚥。沒想到,越去觸碰它,就越感覺到它的可愛。
刑法背後有很多的法理支撐著它,甚至現在也越來越多學術界在研究犯罪行為及犯罪心理,這一切的一切都將會使國家更能具體的保護各種法益,無非是一件好事。
然而,學理中有一說,是我一直無法完全接受而理解的。
他們將『期待可能性』之與否列入判斷行為之標準。
所謂的『期待可能性』,可解釋為行為人在行為當時的具體情況下,若對其行為可以加以期待(期待他做合法行為),行為人卻做違法行為,我們便可對之加以責任非難。事實上,這是源自於德國的『劣馬落韁』案。基於法律不能強人所難能的基本思想,認為行為人正處於特別情狀下,要求他符合法律規範而行止,雖非不可能,卻相當困難。在此時,法律規範行為人克服困難而適法行事,即無可期待性(或無期待可能性)。
在無期待可能性時,刑法上會適度的調整其罪責。其調整情狀甚至可以直接從刑法上具體的條文中看出其輕重。
問題就來了,人對許多的事,都有無期待可能性,甚至期待可能性低(期待可能性低,刑責也會較輕)。而人們對於同一件事的評價不盡相同,這樣推事時,必定就會產生許多爭議,甚至不是不斷上訴就可以解決的。相反的,這種阻卻罪責,是有可能被拿來濫用而不知覺的,而反而成為法官、檢察官所無可期待之效果。問題就出在:既有關「期待」,又關乎「可能性」,被人期待或被人認定是否可能,都是很不確定之觀念,難道以大多數人之觀感即可評價行為(連一個人行為之正當性與否都可以被拿來多數決,那還稱的上保護個人法益?)?這亦是弔詭之概念。
刑法屬一國之公法,可否加諸這樣不確定之概念,是值得被質疑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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